
二次消防(简称 “二消”)报建验收是建筑装修、功能变更后保障消防安全的关键环节,上海市结合国家规范与地方实际,制定了明确的标准体系,核心围绕 “报建合规、设施达标、流程规范” 三大核心展开。
一、报建前提与适用范围
上海二消报建适用于已取得初始消防验收 / 备案凭证的建筑,因装修改造、功能调整(如商业综合体铺位分割、办公空间改造、餐饮场所增设等)导致消防设施、防火分区、疏散路径发生变化的场景。以下情况必须报建:建筑面积超 300㎡的装修工程;消防设施改动量超 30%;疏散楼梯、安全出口位置变更;防火分区划分调整等。未达上述规模但涉及消防设施改动的,需备案抽查。
二、报建核心标准与材料要求
资质合规:设计单位需具备消防专项设计资质,施工单位需取得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,严禁无资质单位承接项目。
材料清单:需提交报建申请表、营业执照、原消防验收 / 备案凭证、装修设计图纸(含消防总平图、消防给水、报警系统、疏散示意图等)、消防设计文件审查意见、施工组织设计等。所有材料需通过上海市 “一网通办” 平台线上申报,纸质材料留存备查。
设计规范:设计文件需符合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(GB 50016)、《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》(GB 50974)等国家标准,同时满足上海地方规定(如餐饮场所厨房需设置自动灭火装置、地下空间禁止违规分隔等)。
三、验收核心指标与流程
设施验收标准:
火灾自动报警系统:探测器、报警器安装规范,联动功能正常,无故障报警;
灭火系统:消火栓水压达标、布局合理,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覆盖完整,灭火器配置符合数量与型号要求;
疏散系统:疏散通道宽度≥1.1m(公共场所≥1.4m),安全出口数量达标,应急照明、疏散指示标志亮度合格,疏散距离符合规范;
防火分隔:防火墙、防火门耐火等级达标,吊顶、墙面材料需为不燃 / 难燃材料,电缆桥架、管道穿越防火分区需做防火封堵。
验收流程:施工完成后,建设单位先组织自检,再向上海市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总队提交验收申请,执法人员现场核查设施达标情况、材料完整性,合格后出具《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》,不合格需限期整改并复验。
四、合规关键提醒
上海二消实行 “先设计审查、后施工验收” 制度,未报建擅自施工将面临停工整改、罚款等处罚;验收不合格的建筑不得投入使用。此外,需注意备案与验收的区别:300㎡以下非重点工程可备案抽查,抽查不合格需整改;重点工程(如商场、医院、学校)必须正式验收。
遵循上述标准,既是保障建筑消防安全的法定责任,也是避免经营风险的关键。建议建设单位提前对接专业机构,确保报建验收全流程合规。